如何正确理解与适用绑架罪的“情节较轻”?
如何正确理解与适用绑架罪的“情节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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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因为行为人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情节而认定为“情节较轻”。要从案件起因、犯罪动机、客观危害等犯罪行为的本身综合考虑。例如,实施绑架后出于悔悟等原因未勒索财物而主动放人的;因合法要求、正当利益未得到满足而实施绑架的;被害人有严重过错,行为人出于义愤原因实施绑架的;发生在亲属间的绑架并已获得被害方谅解的,可认定为“情节较轻”。如果绑架行为造成了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或者已勒索到财物的,一般不认定为“情节较轻”。
来源:刑事实务、刑事读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