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是外市县的,取保候审的的决定机关,可否邮寄传唤证通知该犯罪嫌疑人到决定机关接受讯问?
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是外市县的,取保候审的的决定机关,可否邮寄传唤证通知该犯罪嫌疑人到决定机关接受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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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2条第1款“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之规定,对于确实由于侦查工作的需要而传唤犯罪嫌疑人接受讯问的,由决定机关到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进行讯问更为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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