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协警)执法时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吗?工勤人员、非正式工算不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发布于 7 年前 作者 凡叔 58 次浏览 来自 问答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五十条第二款“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在现实执法中,公安机关有许多协勤民警参与执法,如果有正式民警在场,嫌疑人对协勤民警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阻碍执法,能以此条处罚吗? 如果没有民警而全是协勤在场或者是公安机关的其他在编人员,但未授衔的(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正式工,例如工勤人员等)如果这部分人员在执法或出警中遇到上述情况,能参照这一条款处罚嫌疑人吗?

1 回复

阻碍的对象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协警员或其他在编人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具有独立的执法资格,对协警队员在独立执法过程中被殴打、衣服被撕扯等行为,不够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来源:互联网(仅供参考学习,建议咨询本地法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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