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京多次上访人员,在京期间曾有扰乱机关秩序行为并被北京派出所书面通知上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其案件是否可以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受理查处?法律依据?
发布于 7 年前 作者 凡叔 78 次浏览 来自 问答

对进京多次上访人员,在京期间曾有扰乱机关秩序行为并被北京派出所书面通知上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其案件是否可以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受理查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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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规定,可以由户籍地所在公安机关受理、查处,请根据具体情况依照《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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