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一般行政案件中,如殴打他人至轻微伤害的,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取得被害人谅解,达成协议后,是否还要对违法嫌疑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书?
发布于 7 年前 作者 凡叔 139 次浏览 来自 问答

在办理一般行政案件中,如殴打他人至轻微伤害的,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取得被害人谅解,达成协议后,是否还要对违法嫌疑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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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调解结案的,可以不制作《不予处罚决定书》,直接根据调解协议书及履行情况结案。不过如果当事人要求出具法律文书的,也可以制作《不予处罚决定书》。

来源:互联网(仅供参考学习,建议咨询本地法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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