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中的赌资?
发布于 7 年前 作者 凡叔 37 次浏览 来自 问答

如何认定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中的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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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中,下列财物应当认定为赌资: (1)赌博活动中用作赌注的款物; (2)赌博活动中换取筹码的款物; (3)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 (4)在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赌博活动中,分赌场、下级庄家或者赌博参与者在组织或者参与赌博前向赌博组织者、上级庄家或者赌博公司交付的押金; (5)在赌博活动中放贷的款物。 赌博现场没有赌资,而是以筹码或者事先约定事后交割等方式代替的,赌资数额经调查属实后予以认定。每次赌博查实的赌资应当累计计算。个人赌资无法确定时,按照参赌款物的价值总额除以参赌人数的平均值计算,认定为人均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赌博机实施赌博活动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赌博机上投注或者赢取的总点数乘以每个点数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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