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内道路发生的交通故事是派出所管辖还是交警部门管辖?
发布于 8 年前 作者 凡叔 72 次浏览 来自 分享

我局辖区钢铁公司厂区内道路(该道路允许社会车辆通行)上发生一起交通死亡事故,请问对该案的管辖有当地派出所管辖还是交警部门管辖?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根据该规定,应由交警部门受理。另外在处理交通事故方面,交警部门处理应当比派出所更专业。所以,我认为应该有交警部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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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你局辖区钢铁公司厂区内的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厂区道路上,依照此条规定,该道路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因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此案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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