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能否采取破门、破窗的手段?
发布于 8 年前 作者 凡叔 59 次浏览 来自 问答

遇有被检查人、被传唤人不开门、不出屋的情况,能否采取破门或破窗手段?

1 回复

人民警察在依法进行检查、强制传唤违法行为人遇到上述情况时,通过其他途径违法嫌疑人仍不开门的情况下,应做好说服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必要时可以采取破门、破窗的手段。但在实际工作中应严格控制,并尽量减少对门窗的损坏程度。对造成门窗损坏或者当事人声称把人吓病等情形,如果人民警察没有过错,公安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互联网(仅供参考学习,建议咨询本地法制部门)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