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询问查证时间如何审批?
发布于 8 年前 作者 凡叔 48 次浏览 来自 问答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3条的规定,对于询问查证时间超过8小时的情形,是否需要再次审批?如需审批,是经公安局局长还是经派出所所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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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和第83条的规定及《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第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或者其办案部门负责人在审批书面传唤时,可以一并审批询问查证时间。对经过询问查证,属于“情况复杂”,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案件,需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适用超过8小时询问査证时间的,需口头或者书面报经公安机关或者其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对口头报批的,办案民警应当记录在案。

来源:互联网(仅供参考学习,建议咨询本地法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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