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嫌疑人主动接受调查,是否还需要办理传唤手续?
基层执法中常有这种经历,即找一个违法嫌疑人询问,办案人员通常是打个电话或请村里治保主任通知一下,违法嫌疑人就能到案接受询问了。对于这种情况,是否要求办案民警必须要办理传唤手续?我认为传唤证是对于那种需要传唤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使用的。违法嫌疑人主动接受调查,就不需要开具传唤证了,妥否?
1 回复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3条规定:“公安机关询问违法嫌疑人,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公安机关询问违法嫌疑人应当遵照上述规定。我们认为,对违法嫌疑人主动到案或者被群众扭送到案的,鉴于其已经到案,可以不办理传唤手续,但应当遵照执行传唤的时限、通知家属等有关规定,并在询问笔录中记明违法行为人到案方式、时间及离开时间。
来源:互联网(仅供参考学习,建议咨询本地法制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