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场望风的如何定性?
发布于 8 年前 作者 凡叔 63 次浏览 来自 问答

某老板开一茶馆供人赌博,按每月1000元的工资标准雇请卫某负责“望风”(在外面“警戒”,发现警察来抓赌时及时通知赌场人员疏散)。一日派出所来抓赌,卫某发现警车后悄悄打电话通知老板疏散,致抓赌失败。对卫某的行为,是定为赌博提供条件,还是定阻碍执行职务,或者不构成违法行为?本人认为同时构成前两种,但前者处罚幅度较重,按择一重处断原则,应定性为为赌博提供条件。

1 回复

根据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在赌博场所从事一般服务、领取工资报酬的人员,不宜认定为“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不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但为赌博场所、赌博人员充当保镖,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的除外。对这些人应定性为为赌博提供条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的规定处罚。

来源:互联网(仅供参考学习,建议咨询本地法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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