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淫秽VCD能否予以治安处罚?
张某在超市内经营音像制品,大量VCD的封面图案性感且片名具有色情色彩,派出所即将涉案的VCD送交市级治安部门进行鉴定,结论是淫秽物品。派出所依法将鉴定结论进行告知,并拟将治安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予以告知。张某声称,涉案的VCD均是正版出版物,公安机关无权处罚。请问,如果是正版出版物涉嫌淫秽,公安机关是否有权进行鉴定并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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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鉴定为淫秽物品,违反治安管理,就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进行处罚。如对鉴定意见有疑义,可安排重新鉴定。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等规定,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宣传淫秽的内容。如果确属正式出版单位的出版物,且属淫秽物品,还应当通知对该出版单位的行为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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