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乙嫖娼付钱,应如何定性处罚?
发布于 8 年前 作者 凡叔 60 次浏览 来自 问答

甲、乙二人是朋友,一日甲、乙二人到某洗浴中心娱乐,甲对乙讲“你找小姐玩吧(让乙嫖娼),我付钱”,后乙与一小姐谈好价钱后发生性关系,甲付了嫖资。对甲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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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乙嫖娼提供条件,帮其付钱,与卖淫女没有直接关系,不构成介绍卖淫,属于共同违法行为的帮助行为,因此对甲应以嫖娼的共同违法行为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第1款的规定处理。

来源:互联网(仅供参考学习,建议咨询本地法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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