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家属不听劝阻将死者尸体停放在医院的大门外,尚未造成医院正常的工作无法开展,应如何适用法律处罚?
发布于 8 年前 作者 凡叔 49 次浏览 来自 问答

有一病人在医院治疗无效死亡,其家属认为是医院造成的,于是将尸体停放在该医院的大门外,尚未造成医院正常的工作无法开展。医院的工作人员和派出所的民警多次幼家属将尸体移走未果。这种情况,对家属作出处罚,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还是第65条?如果家属不肯将尸体移走,公安机关或医院是否可以强制移走尸体?是否有法律依据?

1 回复

可以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5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但是,处罚不是目的。化解矛盾、增进和谐才是最终目标,即使处罚也一定要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为了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对此类因医患纠纷而引起的过激行为或者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来源:互联网(仅供参考学习,建议咨询本地法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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