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赃物而介绍买卖的行为能否构成代销赃物?
发布于 8 年前 作者 凡叔 73 次浏览 来自 问答

甲盗窃一辆摩托车,想卖给朋友乙,乙虽然想买,但没有钱。于是甲问乙是否知道还有谁想买车,乙说其老乡丙想买摩托车。之后在乙的介绍和带领下,甲来到丙的住处,并把摩托车卖给丙。此案中,乙和丙均明知该摩托车为赃车,丙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收购赃物,可是乙的行为如何认定?(乙为甲介绍销赃不拿任何好处,纯属朋友帮忙)

1 回复

乙明知是赃物而介绍买卖的行为,可认定为代销赃物,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三项予以处罚。

来源:互联网(仅供参考学习,建议咨询本地法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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