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泄愤为目的,将他人承包山上的树砍倒,应如何处理?
以泄愤为目的,将他人承包山上的树砍倒(达不到追诉标准),是滥伐林木还是故意损毁财物?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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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情况,公安机关可以故意损毁财物对行为人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如果对这些树的砍伐需要许可证,则还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或当地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制定的地方法规,对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两种处罚可以同时适用,但不得重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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