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商店老板不备,将已经搬上车但未付钱的货物拉走,应如何定性?
甲某开汽车到一小商店门口,对老板说要买5箱矿泉水,并叫老板帮其搬上车。当老板将5箱矿泉水搬上车后,甲某又说再要两箱,并叫老板去搬水,甲某就乘老板又去搬矿泉水之机将已装上车的5箱矿泉水(共价值150元)拉走。甲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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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甲某行为的定性应根据具体案情而定。甲某是乘老板离开之机开车逃跑的,实质上采用的是秘密窃取的方法,应认定为盗窃。如果甲某是当着老板的面开车逃跑的,应认定为抢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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