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金融票据诈骗、信用卡诈骗、保险诈骗等行为能否以诈骗定性处罚?
发布于 8 年前 作者 凡叔 50 次浏览 来自 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76条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请问,是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以诈骗处罚还是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21条进行处罚。

1 回复

金融诈骗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保险诈骗行为(也包括其他金融诈骗行为),公安机关应当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21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不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来源:互联网(仅供参考学习,建议咨询本地法制部门)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