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付老人赡养费和医药费是否为虐待?
黄某与子女分家单独生活,但子女不承担赡养费和医药费(曾于2003年诉至法院,判决后仍不按时支付)。现因宅基地与一子发生争吵后被该子殴打(轻微伤)。该案是以虐待家庭成员处理还是以殴打他人处理?分家单独生活的是否为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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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应当以殴打他人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5条第一项中的“家庭成员”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不支付法院判决的赡养费、医药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黄某如缺乏生活来源,子女不予赡养,属于遗弃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可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5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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