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是否要求明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中的“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是否要求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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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与第43条第2款第二项所涉及的是同一类型的问题。参照《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7条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2款第二项作出的解释,第44条也应当是不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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