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顾客在KTV包房内与服务小姐搂抱、摸弄,应如何处理?
发布于 8 年前 作者 凡叔 118 次浏览 来自 问答

治安部门在娱乐场所检查时,发现男顾客在KTV包房内和服务小姐搂接抱抱,手伸进衣服摸摸弄弄,对二人可否进行处罚?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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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顾客和小姐之间有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则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第1款的规定处罚。如果一方违背另一方的意志,强行摸弄,可认定为猥亵他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的规定处罚。如果行为人不属于上述行为和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则不能给予处罚。

来源:互联网(仅供参考学习,建议咨询本地法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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