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电话骚扰他人的各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1)“打电话恐吓”算不算《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一项的方式?(2)“打电话”算不算第42条第五项的方式?(3)打电话时有侮辱语言且有第三人在场听到,可否定侮辱?
1 回复
(1)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一项予以处罚。(2)打电话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五项予以处罚。(3)当着第三人的面,利用电话对他人进行侮辱,可认定为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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