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案件不进行伤情鉴定能否调解?
伤害案件中被侵害人伤势较重,公安机关让被侵害人去做伤情鉴定,被侵害人迟迟不去,且双方表示要自己协商处理,公安机关可否准许?(2)伤害案件中被侵害人不去做伤情鉴定,而是要求先进行调解,并表示如调解不成才去做鉴定,公安机关能否先调解,如调解不成,被侵害人可否再做鉴定?(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69条规定中的“逾期”有无明确规定?
1 回复
(1)被侵害人在公安机关告知或者约定的期间内未进行伤情鉴定,视为拒绝鉴定,可以固定现有的证据、材料,防止以后出现其他情况。(2)可以调解。(3)“逾期”一般指超过公安机关与当事人约定的时间。
来源:互联网(仅供参考学习,建议咨询本地法制部门)